本項目招標文件“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.4低于成本報價”條款中未規(guī)定啟動低于成本評審的條件;而“第三章評標辦法2.2.2(2)投標報價(含成本)評審”條款中根據(jù)(川建行規(guī)(2021)3號 )、(川建造價發(fā)〔2021)65 號)規(guī)定低于或等于85%應啟動低于成本評審;招標文件前后描述不一致。本項目投標人中有3家單位均低于或等于85%,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,評標委員會認為招標文件存在重大缺陷,無法進行下一步評審,故終止評審。
待調整招標文件后,將依法重新組織招標,請各投標人持續(xù)關注!
招標人:雅安市名山區(qū)茶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
招標代理機構:四川燕創(chuàng)建設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
日期:2024年12月12日